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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优秀企业家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09:04:09  浏览:8531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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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优秀企业家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优秀企业家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抚府发〔200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抚州市优秀企业家评选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抚州市优秀企业家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营造企业家有作为、有地位、受尊重的社会风尚,激发广大企业家的创业热情,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参照《江西省优秀企业家评选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优秀企业家是指经评选产生,受市政府表彰,具有开拓创新意识,能有效组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把现代科技与现代管理融为一体,实现企业裂变扩张,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专家。
  第三条 抚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抚州市企业家协会负责全市优秀企业家评选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抚州市优秀企业家”原则上每2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20名。评选市优秀企业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企业效益和对社会的贡献为主要依据。
  第五条 凡在本市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主要经营决策者(董事长、总经理、厂长),均可以申报参与抚州市优秀企业家评选。每个企业限申报1人。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六条 市优秀企业家及其所属企业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艰苦奋斗,锐意改革,科学管理,勇于创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经营者在企业和社会上具有较好的形象和人格魅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
  (二)被推荐人应在本企业连续任职两年以上(含两年)。如在本企业连续担任副职满两年且继任正职满一年,视同连续任职满两年。
  (三)企业上年度纳税总额300万元以上。
  (四)企业连续两年实现盈利。当年利税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连续两年利税增长率平均超过15%;当年利税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连续两年利税增长率平均超过20%。
  (五)企业销售收入连续两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当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连续两年销售收入增长率平均超过15%;当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下的企业,连续两年销售收入增长率平均超过25%。
  (六)近两年企业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七)上年度企业职工人均收入高于全市同行业平均水平。
  (八)企业依法经营,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为员工依法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九)企业依法成立了工会组织,建立了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
  (十)建立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拥有先进的企业文化和科学的现场管理体系,承担了相应的社会责任。
  第七条 评选市优秀企业家坚持以下优先原则:
  (一)企业纳税总额在全市同行业企业中排名靠前。
  (二)企业劳动生产率、人均创利率、资金利润率在全省或全市同行业企业中较高。
  (三)企业资源能源消耗率在全省或全市同行业企业中较低。
  (四)企业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竞争力较强,产品品牌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在全省乃至全国同类型产品中居于优势地位。
  (五)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并与之成功合作,或者近两年内曾被列为江西企业100强之一。
  (六)企业在全省中处于行业龙头地位,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八条 推荐市优秀企业家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各县(区)经贸委及金巢经济开发区经发局负责对本辖区优秀企业家的初审和推荐工作,每个县(区)和金巢经济开发区限推荐3-5名。
  中央和省属企业优秀企业家的初审和推荐工作由市经贸委负责,每个单位限推荐1名。
  第九条 推荐抚州市优秀企业家应向市经贸委报送如下材料:
  (一)县(区)经贸委、金巢经济开发区经发局、中央和省属企业的推荐报告。
  (二)抚州市优秀企业家申报表。
  (三)企业基本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 市经贸委牵头会同市企业家协会、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总工会等单位组成市优秀企业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具体负责省优秀企业家候选人的评审工作。
  第十一条 市优秀企业家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和优先原则,对推荐的优秀企业家人选进行评审,提出抚州市优秀企业家候选人名单。
  第十二条 市经贸委根据市优秀企业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将20名市优秀企业家候选人名单在市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审批。
  
  第四章 奖励待遇
  第十三条 “抚州市优秀企业家”表彰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市政府对获奖的企业家授予“抚州市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及奖金3万元人民币。
  奖金及相关费用由市财政专项安排。
  第十四条 获得“抚州市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的企业家享受市劳模待遇。已享受市劳模待遇的,不再重复享受。

  第五章 日常管理
  第十五条 市、县(区)经贸委和金巢经济开发区经发局要建立“抚州市优秀企业家”信息库,跟踪落实市优秀企业家的待遇,维护优秀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组织宣传市优秀企业家的先进事迹,做好市优秀企业家的服务和动态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市经贸委要根据企业需求和企业家特点,开展有针对性服务,优先组织推荐市优秀企业家参加国内外高级人才培训,不断提高企业家的经营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 如发现申报企业和有关单位在评选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市经贸委应取消该企业及推荐单位今后三年的推荐资格,并提请市政府撤销该企业家所获荣誉称号。
  第十八条 市优秀企业家被取消荣誉称号的,由市经贸委负责收回其荣誉证书和奖金,并通知有关部门终止其享有的相应待遇。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经贸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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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注册目录2001-03

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60号

  根据《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俄罗斯Master Sea Service有限公司等33家公司的48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在我国注册或重新注册,并发给《进口登记许可证》(品种见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注册目录2001-03)。目录中所列产品的监督检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我部发布的质量标准执行。

二〇〇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注册目录2001-03

商品名称
产品类别
生产厂家
许可证号
有效期限

FRIGO鱼粉
FRIGO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俄罗斯Master Sea Service
Master Sea Service Ltd., Russia (2001)外饲准110号 2001.04-2006.04

白鱼粉
White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俄罗斯
香港泉兴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代理 (2001)外饲准111号 2001.04-2006.04

红鱼粉
Red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智利
香港泉兴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代理 (2001)外饲准112号 2001.04-2006.04

红鱼粉
Red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秘鲁
香港环亚太有限公司代理 (2001)外饲准113号 2001.04-2006.04

红鱼粉
Red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智利
香港环亚太有限公司代理 (2001)外饲准114号 2001.04-2006.04
虾粉
Langoustine 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智利
香港泉兴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代理 (2001)外饲准115号 2001.04-2006.04

鱿鱼肝末粉
Squid powder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台湾谊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YE CHENG Industrial Products Co. LTD. Taiwan (2001)外饲准116号 2001.04-2006.04

鱼用矿物精
Mineral premix for fish feed 饲料添加剂
Feed additive 台湾谊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YE CHENG Industrial Products Co. LTD. Taiwan (2001)外饲准117号 2001.04-2006.04

L-赖氨酸
L-Lysine 饲料级氨基酸
Amino acid Feed grade 南非AECI生化产品有限公司 (2001)外饲准118号 2001.04-2006.04

乳清粉
Whey permeate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美国AGRI-Mark公司
AGRI-MARK American (2001)外饲准119号 2001.04-2006.04

白鱼粉
White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俄罗斯
香港高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 (2001)外饲准120号 2001.04-2006.04

鱼粉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秘鲁
香港天宝粮谷饲料有限公司代理 (2001)外饲准121号 2001.04-2006.04

阿根廷白鱼粉
Southern Blue white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美国ASC 贸易有限公司
ASC Trading Ltd. USA (2001)外饲准122号 2001.04-2006.04

美国白鱼粉
American white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美国海鲜公司
American Seafood Company. USA (2001)外饲准123号 2001.04-2006.04

俄罗斯白鱼粉
Pollock White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美国ASC 远东公司
ASC Far East Ltd. USA (2001)外饲准124号 2001.04-2006.04

黄油脂
Yellow grease 能量饲料
Energy feed 澳大利亚GARDNER SMITH公司
GARDNER SMITH AUSTRALIA PTY LTD (2001)外饲准125号 2001.04-2006.04

爱露酸
AMASIL 99 饲料添加剂
Feed additive 德国巴斯夫公司
BASF Aktiengesellschaft, Germany (2001)外饲准126号 2001.04-2006.04

露保细
LUPROSIL 饲料添加剂
Feed additive 德国巴斯夫公司
BASF Aktiengesellschaft, Germany
(2001)外饲准127号 2001.04-2006.04

饲料宝
Feed bond 饲料级抗结块剂
ANTI-Caking agent 美国ACG产品有限公司
ACG Product Ltd. (2001)外饲准128号 2001.04-2006.04

补能佳
BIO-Protect Plus 饲料级维生素
Vitamin feed grade 美国ACG产品有限公司
ACG Product Ltd. (2001)外饲准129号 2001.04-2006.04

MI-2500 饲料防霉剂
Mold inhibitor 美国ACG产品有限公司
ACG Product Ltd. (2001)外饲准130号 2001.04-2006.04

MSB
Vitamin K3 饲料级维生素
Vitamin feed grade 意大利威尼达公司
Italy VANETTA S.P.A. (2001)外饲准131号 2001.04-2006.04

MNB
Vitamin K3 饲料级维生素
Vitamin feed grade 意大利威尼达公司
Italy VANETTA S.P.A. (2001)外饲准132号 2001.04-2006.04

牙鲆鱼饲料
Feed for flounder culture 配合饲料
Compound feed 韩国第一饲料(株)咸安工厂
JE IL feed Co., Ltd. XIAN’AN Factory (2001)外饲准133号 2001.04-2006.04

俄罗斯白鱼粉
Russia white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辽宁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Liaoning Suntek Technology Co,. Ltd. (2001)外饲准134号 2001.04-2006.04

猪肠膜蛋白粉
Bio-DPP30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美国国际生物营养有限公司
Bio-Nutrition International Inc. USA (2001)外饲准135号 2001.04-2006.04

饲料级乳糖
Lactose feed grade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美国国际生物营养有限公司
Bio-Nutrition International Inc. USA (2001)外饲准136号 2001.04-2006.04

饲料级乳清粉
Permeate Whey
Feed grade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美国ADELL CORP. 公司
ADELL CORP. USA
(2001)外饲准137号 2001.04-2006.04

中蛋白乳清粉
Premium depreteinized whey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美国大卫斯科国际食品公司
DIVISCO Foods International Inc. USA
(2001)外饲准138号 2001.04-2006.04

人工代乳粉
Milk replacer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美国MERRICK’S公司
MERRICK’S Inc. USA (2001)外饲准139号 2001.04-2006.04

白鱼粉
white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美国
香港高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 (2001)外饲准140号 2001.04-2006.04

宠物饲料--狗粮
Pet feed-Dog feed
配合饲料
Compound feed 美国POYAL CANIN INC.
POYAL CANIN INC.USA (2001)外饲准141号 2001.04-2006.04

秘鲁鱼粉
Peru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秘鲁
香港中国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代理 (2001)外饲准142号 2001.04-2006.04

秘鲁鱼粉
Peru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秘鲁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代理 (2001)外饲准143号 2001.04-2006.04

肉骨粉

Meat and Bone 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美国库尼公司
John Kuhni Sons, Inc. USA (2001)外饲准144号 2001.04-2006.04

乳糖蛋白粉
Nutri-Lac Blend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美国国际生物营养有限公司
Bio-Nutrition International Inc. USA (2001)外饲准145号 2001.04-2006.04

喷雾干燥
血浆蛋白粉
Spray dried animal plasma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美国MERRICK’S公司
MERRICK’S Inc. USA (2001)外饲准146号 2001.04-2006.04

普壮素
PR-500 饲料添加剂
Feed additive 乌拉圭CIENDAX S.A.
CIENDAX S.A. Uruguay (2001)外饲准147号 2001.04-2006.04

产蛋强
DIGEST’ION 饲料添加剂
Feed additive 法国C.C.A.
Compagnie chimique d’aquitaine (C.C.A.) (2001)外饲准148号 2001.04-2006.04

佑福来
VF Appetite 饲料添加剂
Feed additive 法国C.C.A.
Compagnie chimique d’aquitaine (C.C.A.) (2001)外饲准149号 2001.04-2006.04

强肝剂 饲料添加剂
Feed additive 日本东京商事株式会社 (2001)外饲准150号 2001.04-2006.04

白鱼粉
White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俄罗斯
香港PARKMOND Group Ltd.代理 (2001)外饲准151号 2001.04-2006.04

白鱼粉
White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俄罗斯
韩国Ocean Gate Trading Co., Ltd.代理 (2001)外饲准152号 2001.04-2006.04

俄罗斯鱼粉
Russia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上海远洋渔业公司
Shanghai Deep Sea Fisheries Co. (2001)外饲准153号 2001.04-2006.04

俄罗斯鱼粉
Russia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俄罗斯
韩国SHINWOO SHIPPING CO., LTD代理 (2001)外饲准154号 2001.04-2006.04

俄罗斯鱼粉
Russia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俄罗斯
韩国YOUNG WOO INTER-OCEAN CO., LTD.代理 (2001)外饲准155号 2001.04-2006.04

俄罗斯鱼粉
Russia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俄罗斯
韩国DAERIM CORPORATION代理 (2001)外饲准156号 2001.04-2006.04

俄罗斯鱼粉
Russia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俄罗斯
韩国YUJIN ITN CO., LTD.代理 (2001)外饲准157号 2001.04-2006.04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纪、作弊处罚规则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纪、作弊处罚规则

财考[200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财政部第十届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相关规章制度的修订意见,现将修订后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纪、作弊处罚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发布的财考字[1998]14号文同时废止。
附件: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纪、作弊处罚规则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二OO一年八月十三日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纪、作弊处罚规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注册会计师考试质量,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信誉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地举办注册会计师考试,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指的违纪、作弊行为人包括应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及与违纪、作弊行为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对违纪、作弊行为人处罚的基本原则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得当。
第四条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依照本规则对违纪、作弊行为人进行处罚。
第五条 应考人员在考试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为违纪:
(一)将书籍、笔记、带有文字的纸张、具备文字储存和音响功能的计算器、商务通、电子笔和各种通讯工具等夹带至考场座位;
(二)在答题卷密封线外书写自己的姓名或准考证号以及做其他与答题无关的标记;
(三)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仍未在答题卡和答题卷规定的位置填写(填涂)姓名、身份证件号及准考证号。
第六条 应考人员在考试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为严重违纪:
(一)有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所列行为,经监考人员警告后仍不改正;
(二)考试开始30分钟后仍未在答题卡和答题卷规定的位置填写(填涂)姓名、身份证件号及准考证号的,经监考人员警告后仍不填写(填涂)。
第七条 考试之前、之后在考试场所有违反考试场所有关规章制度行为且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的应考人员,应作为严重违纪处理。
第八条 应考人员在考试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为作弊:
(一)偷看、抄袭他人答案或其他资料;
(二)由他人在考场外协助答题;
(三)互相交换试题卷、答题卡、答题卷;
(四)协助他人答题,传递有关考试内容的信息,或让他人抄袭答案;
(五)由他人冒名代考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
(六)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故意扰乱考场秩序。
第九条 在试卷评阅期间由评阅人员发现的异常答卷,经专家鉴定为互相抄袭的,按作弊处理。
第十条 凡有本规则第五条所列行为的人员,应当警告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凡有本规则第六条所列行为的人员,应停止当事人继续参加考试,并取消当事人该科目的考试资格及成绩;凡有第七条及第八条第一款所列行为的人员,取消当事人当年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资格及成绩,并处取消以后四年内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的各类考试的资格;凡有第八条第二款至第六款和第九条所列行为的人员,取消当事人当年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资格及成绩,并处终身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的各类考试的处罚。
对于以前年度已取得单科合格成绩的应考人员,有第八条和第九条所列作弊行为的,除按前款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将取消其已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对其中已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的人员,还可提请行业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对有本规则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所列严重违纪、作弊行为的人员,除按前两款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将向其所在工作单位通报,并在有关媒体公告。
第十一条 负责考试的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考试前利用工作之便泄露考试试题,未按规定时间提前拆看考题;
(二)考试期间包庇、纵容、协助考生作弊,传递考试信息,发现违纪、作弊行为不予制止;
(三)考试期间利用工作之便将试卷带出、传递出考场;
(四)利用工作之便篡改考生分数;
(五)其他违反保密纪律的行为。
第十二条 违纪、作弊行为人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应加重处罚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销毁、藏匿作弊证据或伪造虚假证据;
(二)包庇、串通作弊人员;
(三)强迫、唆使他人违纪、作弊或串通作弊;
(四)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资料;
(五)对揭发检举人打击报复;
(六)干扰、妨碍考试组织机构调查核实。
第十三条 当确认当事人有本规则第六条、第七条严重违纪行为和第八条作弊行为时,应当取消其考试资格,立即停止其考试并带出考场。监考人员应在其答题卷得分栏内、答题卡页首空白处签注“严重违纪”或“作弊”字样,并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严重违纪、作弊情况报告单》(一式两份),由考点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连同答题卷、答题卡及有关证据一并报送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同时,监考人员必须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场情况记录单》)在《考场清单》背面)中记录当事人的严重违纪、作弊情况。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根据本规则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严重违纪、作弊情况报告单》记录的情况,对严重违纪、作弊行为人予以处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十五条 当试卷评阅期间评阅人员确认答卷异常时,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答卷异常情况报告单》,按试卷评阅工作规程核实。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委派的专家鉴定为互相抄袭的,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有关证据及鉴定结果提交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审议,并按本规则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 各级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均有责任受理对违纪、作弊行为的举报,经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按本规则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 对本规则没有明确规定但又涉嫌违纪、作弊的行为,应注意收集证据,在考试结束后,将涉嫌情况提请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审议处罚。
第十八条 当事人对违纪、作弊行为的处罚有异议的,可向做出处罚决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或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提出书面复审申请。各级考试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收到当事人复审申请后,应对严重违纪、作弊事实进一步予以核实,将复核结果通知地方考办并转达至当事人。
第十九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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