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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检局关于印发《出口玩具检验有关规定》 和《出口布绒玩具商检检验项目及缺陷分类》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3 06:43:45  浏览:8528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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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检局关于印发《出口玩具检验有关规定》 和《出口布绒玩具商检检验项目及缺陷分类》的通知

国家商检局


国家商检局关于印发《出口玩具检验有关规定》 和《出口布绒玩具商检检验项目及缺陷分类》的通知


     (国检检〔1991〕131号 一九九一年六月十一日)

 

各直属商检局:

  四月十五日至十九日,国家商检局在江苏扬州召开了“全国出口玩具检验、监管工作会议”,全国十三个省级局、九个市级局的四十五名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决定:(一)出口玩具的检验要从原料抓起,要注意搜集和研究国外有关玩具的法律和法规,统一全国出口玩具检验目光和作法;(二)要加强国际国内的合作;(三)要注意提高商检人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尽快适应岗位规范要求。会议还研究了出口玩具的监管工作和EC证书有关问题。现将会议通过的《出口玩具检验有关规定》(试行)和《出口布绒玩具商检检验项目及缺陷分类》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如文。

 

  附件一:      出口玩具检验有关规定(试行)

 

  为了加强对出口玩具检验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玩具检验目光,认真履行职责,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关于布绒玩具填充物问题

  1、凡进口国或合同、信有证有具体规定的,按规定检验。

  2、除上述1款的情况外,一律按GB6675-86《玩具安全》标准中3、1、4款规定执行,并且无异味,无明显的灰尘。

  3、凡有植物种壳作填充物的布绒玩具不允许出口。

  二、关于出证问题

  1、凡合同、信用证要求出证时,应按规定标准做全项检测后出证。对目前尚无完善的检测手段的商检局可采取寄送样品的方式到四个玩具检测中心(广东、上海、深圳、扬州局)或是国家商检局认可的一级实验室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由接受报验局出具统一的商检证书。

  2、对于一般的证书可根据国家商检局的有关规定出证。

  三、对于面料阻燃和油漆、涂料含有害元素的测试

  1、凡合同、信用证规定按标准检测的,须严格按标准的要求做全项测试。

  2、除上述1款情况外,可采用在原料上做型式实验的方式检测,并逐步要求报验单位在报验时要附有完整的原料检测合格单。

  四、抽样方案

  1、出口玩具检验的抽样方案按GB2828,采取一次抽样方案,其安全检验项目采用特殊检查水平S-2,其他检验项目采用一般检查水平1。开箱数量可按总箱数由特殊水平S-4确定。

  2、合格质量水平AQL值根据不合格的分类规定如下:凡列入安全检查项目中的A类不合格品不允许混入台格批中,当样品中发现一个或一个以上的A类不合格品即可终止检验。

  安全项目(B类)不合格品 AQL值 2.5

  其他项目(C类)不合格品 AQL值 4.0

  布绒玩具商检检验项目及缺陷分类见附表1,其他玩具请参照《出口玩具安全检验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五、对“收藏品”玩具的规定(不包括布绒玩具、童车,主要指铁皮、塑料为原料制作的机械玩具)

  凡以“收藏品”出口的玩具,必须在合同、信用证中定明是“收藏品”,而且在商品上印有永久性“收藏品”标记并且附有警告标志。

  六、关于确认样的问题

  确认样(封样)必须是买卖双方确认并有外贸公司签字盖章后,才可以做为商检的检验部分依据。

 

  附件二:     出口布绒玩具商检检验项目及缺陷分类

 

  A类缺陷:

  1、可拆卸(或不可拆卸)小零件

  2、眼、鼻拉力

  3、尖端

  4、快口

  5、填充物(卫生、安全)

  6、霉蛀

  7、包装(指塑料薄膜的小包装)

  8、标志和使用说明

  9、阻燃性能

  10、面料表面颜料含重金属元素

  B类缺陷

  1、产品造型、动作

  2、拼缝拉力

  3、破洞暴缝

  4、长毛绒露底

  5、严重污迹

  6、涂料层牢度

  7、发声器

  8、产品缺件

  C类缺陷:

  1、缝线露底

  2、填充不均匀

  3、产品整理(线头、杂质、绒毛梳理不整齐等)

  4、塑料零件、外观

  5、重量

  6、尺寸

  7、对称

  8、色差

  9、装饰件

  注:凡属上述未提到的均列为C类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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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向高志全同志学习的决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向高志全同志学习的决定


国食药监人[2003]3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司室:

  高志全同志生前是山西省吕梁地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中阳县分局局长。2002年9月,高志全同志带领有关人员,在药品市场专项整治中,依法对该县金罗镇一无证药品经营户进行查处。查处过程中,面对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无理取闹,高志全同志坚持原则,秉公执法,认真履行职责。2002年10月12 日晚6时许,高志全同志不幸被怀恨在心的当事人家属报复杀害,时年38岁。2003年11月山西省人民政府追认高志全同志为革命烈士。

  高志全同志用鲜血和生命捍卫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人民的利益,忠实地履行了一名药监卫士的神圣使命,体现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无私奉献、正气凛然、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操,体现了药品监督工作者勇于坚持真理、不畏强暴的崇高精神,真正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杰出代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决定,在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广泛开展向高志全同志学习的活动,号召广大干部职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高志全同志的英雄事迹,大力弘扬高志全同志的崇高精神。学习他忠于党和人民、献身药品监督管理事业的高尚情操;学习他公而忘私、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品质;学习他坚持原则、伸张正义、恪尽职守的工作作风;学习他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严于律己的优良品德。

  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开展好向高志全同志的学习活动,通过表彰先进,大力弘扬正气,坚持公正执法、热情服务,开展创先争优,不断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队伍建设,确保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提出的“三抓一加强”重点工作落到实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监管,不辱使命,为人民用上放心食品和用药安全有效而努力奋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关于简化《经常项目外汇结汇管理办法》有关结汇或入账手续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关于简化《经常项目外汇结汇管理办法》有关结汇或入账手续的通知
1998年10月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深圳分局;各外汇指定银行总行:
为简化经常项目外汇结汇审核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现将《经常项目外汇结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有关非贸易及单方面转移外汇收入结汇或入账的规定修订如下:
一、提高非贸易及单方面转移外汇收入(国外捐款、赠款等)结汇的真实性审核额度。将非贸易及单方面转移外汇收入结汇的真实性审核金额,从《办法》规定的5万美元提高至20万美元。
二、对开立外汇账户的境内机构,其非贸易及单方面转移外汇收入符合外汇账户收支范围,可由银行先予以办理入账手续,由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对其真实性进行事后审核。事后真实性审核工作与外汇账户年检工作同步进行。
三、对非贸易“结汇信得过企业”的外汇收入,亦与账户年检工作同步、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事后的真实性审核。
四、对开立外汇账户的境内机构,不符合外汇账户收支范围的非贸易及单方面转移外汇收入,以及对未开立外汇账户的境内机构的非贸易及单方面转移外汇收入,按下列规定办理:
1.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以下的,银行先予以办理结汇,外汇局事后抽查;
2.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以上20万美元(含20万美元)以下的,银行凭收汇单位提供正本合同(协议)、发票等有效凭证办理结汇;
3.金额在等值20万美元(含20万美元)以上的,收汇单位持正本合同(协议)、发票等有效凭证向外汇局申请,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银行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办理结汇手续。
五、《经常项目外汇结汇管理办法》的其它规定不变。
六、本通知自98年10月15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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